As reported in Sinchew.
黃漢偉:接管管理機構事務‧發林高樓民可設居協自保
(檳城)發林新市鎮15個房屋發展計劃的逾萬名居民,面對屋地屬於租賃地段,單位業主沒有法定權力成立本身的管理機構,可是又不滿意原有管理當局的問題。
負責檳州房屋發展事務的行政議員黃漢偉昨日(12日)說,雖然發林居民沒有本身管理家園公共空間的權力,不過他們可以向丹絨道光海灣閣業主學習,以通過居民協會接管管理機構的折衷方法解決問題。
發林15個房屋發展計劃的高樓居民之中,已有包括丹絨閣在內的6個房屋發展計劃居民,於上星期成立了聯合居民協會,以便解決他們面對的各種問題。
他們必須得到原來的管理當局的同意,把管理權讓給他們,才能享有高樓管理權。
一般上,單位業主獲得分層地契組織共管機構,或管理機構之前,高樓的管理權屬於發展商,或高樓地主。
發林的地主是龍山堂邱公司,後者以租賃的方式,把所擁有的300多依格土地交給發林集團發展。這也就是說,居民如果要自我管理所居住的高樓,必須得到邱公司首肯。
丹絨閣居民抗議出租停車格
責怪亂加強公寓外燈光
責怪亂加強公寓外燈光
為數逾30名發林新市鎮丹絨閣居民,因為反對公寓的停車格位被管理當局出租,於昨日到發林管理當局辦事處前拉布條抗議。
他們說,管理當局收了維持費,卻沒有良好的管理公寓的公共空間,雜草沒有定時修剪,到處是垃圾環境骯髒,保安人員的服務也不能令居民滿意。
丹絨閣有14座高樓建築,共有472個單位,每單位擁有1個停車格位之餘,另有65個訪客停車格位,管理當局準備把訪客停車格位出租給有需要的居民。
以公寓協調員蘇達加為首的居民認為,管理當局收了這麼多錢,卻沒有良好的管理他們的公寓。
電費飆升浪費公款
另一方面,他們責怪公寓管理當局胡亂加強公寓外面的燈光,導致電費飆升浪費公款,電費由每月的逾9千令吉,增至1萬1千多令吉。
他們說,他們多次投訴保安人員服務態度差,要求撤換保安人員,管理當局置之不理,卻因為他們要於這一天拉布條抗議,而在前一晚一夜之間撤換保安人員。
他們說,過去他們會和管理當局對話,後來發現管理當局每次在對話會說得很漂亮,問題卻沒有解決,才訴諸於拉布條的抗議行動。
楊順興:監督管理層承諾
壟尾州議員楊順興說,雖然居民不看好管理當局能夠在對話會之後解決問題,可是他還是會安排居民與管理當局人士對話。
他會在對話會見證管理當局的承諾,以便監督有關人士實現承諾。
他說,他也會基於業主的要求,向地主龍山堂邱公司作出要求,以便讓居民自己管理他們的高樓住宅。
黃漢偉:接管高樓事務
海灣閣成功例子可供參考
海灣閣成功例子可供參考
黃漢偉說,海灣閣發展商遭受單位業主施壓,後來訴諸於法庭,以便釐清租賃地段高樓單位的業主,是否有成立本身管理機構的權力,結果檳城高庭法官耶谷於2011年3月21日判決,在租賃地段上的高樓單位業主,沒有權力根據1985年分層地契法令享有管理高樓的權力。
在有關法令之下,唯有擁有分層地契的業主才享有成立共管機構,或管理機構的權力,由於本身不
是地主,租賃地段上的高樓單位業主無權管理高樓。
不過,海灣閣的業主後來通過成立居民協會,以社團的地位接手收取管理費和管理高樓事務,他們的成功先例值得其他租賃地段高樓業主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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